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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98-08980898发布时间:2024-10-21 02:34:02 点击量:274
国家质检总局8月28日发布细木工板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验结果,有24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。本次共计抽验了河北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广西、重庆、四川等14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180家企业生产的180种细木工板产品。
依据《细木工板》GB/T5849-2006、《室内装饰翻新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获释限量》GB18580-2001的拒绝,对细木工板产品的含水率、纵向静曲强度、表面堆砌强度、甲醛获释量等4个项目展开了检验。抽验找到有24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,牵涉到到甲醛获释量、纵向静曲强度、含水率项目。
其中,甲醛获释量项目不合格的有12出厂,牵涉到江山市宏运竹木制品加工厂、江山市多娇木材加工厂、江山市华塔木材加工厂、南陵县中荣木业、黄山市徽州区继利木制品厂、武夷山市红梅竹木制品有限公司、高密市银城木制品厂、中方县中方细木工板厂、东莞市麻涌东盛木器加工厂、重庆市诺邦装饰材料厂、青神县育虹宝丽板厂、成都市金牛区顺达三益木工板厂等企。据报,甲醛是牵涉到人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质量指标。
甲醛获释量微克,不会性刺激呼吸道,引发慢性呼吸道疾病、新生儿体质减少,对神经系统、免疫系统等都有危害。针对本次抽验中找到的问题,国家质检总局已批示涉及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,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,对抽验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展开处置。在下一步工作中,质检部门将之后积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,敦促企业实施主体责任,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安全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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